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。 公告事項:「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新收載品項明細表」(附件1)及「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」(附件2)。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/藥材專區/特殊材料/公告特材品項表,請自行擷取。
給付規定如下:
- 限未滿18歲患者使用,且須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84038B「人工電子耳手術(人工耳蝸植入術)」所訂適應症。
- 每人終身限申報植入體及聲音處理器各一組。
- 應事前審查,申報時應檢附病人相關資料。
給付項目包括人工電子耳植入部分及語言處理器,目前涵蓋 MED-EL、Advanced Bionics、Cochlear 等三個品牌,給付點數分別為:
- 人工電子耳植入體:334,409 點
- 人工電子耳語言處理器:265,664 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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